
1.提高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水平,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地方政府应尊重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权,加强公共金融教育,把支持金融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重点。要建立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建立信用信息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与全国联网的、统一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改善企业的信用状况。最后,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3.加快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中介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首先,要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牵头出资,组建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金融咨询机构等。其次,要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与金融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最后,要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逐步规范企业财务审计制度。
4.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执法效率
当前必须尽快出台金融债权管理的专门法规,以及对提供虚假信息进行的金融欺诈的处罚办。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有关金融机构的位权、债务案件中,要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要及时、有效、公正地立案、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执法效率。
5.加快企业市场化改革,为构建新型银企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一方面,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信息合作交流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根本转变,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
纵观中外发达国家,地区和城市,随着金融生态越来越被人们公认,在资本市场高速对接和发展的今天,中央集权管理对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长选举,首先要考核这个市长是否有金融治市的能力。所以,金融市长的培育已成为各国城市选拨和任用市长的新趋势。相信中国随着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未来城市管理者也将会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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