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不断建立和完善诚信经营和惩戒机制, 发挥金融部门的表率和带动作用。以金融部门为宣传主体, 向社会大力宣传诚信基础知识和加强诚信建设的方法及措施, 加大对金融员工的诚信教育, 依法合规经营, 使金融部门成为诚信的表率;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 强化金融监管和同业自律, 保证金融竞争规范有序, 在金融部门内部建立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和处罚机制, 增强对大型企业集团信贷风险的集中处置、联合协商能力, 形成金融“一盘棋”, 强化金融行业诚信经营对社会的带动作用。
第五,完善金融法律环境, 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 从维护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 打击逃废债现象, 维护金融债权。首先是要完善金法律体系, 目前, 我国在尊重和保护银行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 如《破产法》在清算程序上银行排在最后,《刑法》对有意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等。高院关于只要证明抵押住房是自住用的生活必需品, 银行不得对其处置拍卖的司法解释, 可能增加银行贷款风险。在完善《担保法》方面, 应强化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使担保确实成为规避债权风险的有效屏障; 同时要尽快修订完善《企业破产法》, 防止企业借转制、破产之机逃废银行债务; 尽快启动《金融稳定法》的立法工作。其次,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从维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 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 提高案件执结率, 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再次, 司法机关应主动与金融机构配合, 加大依法清收力度, 降低执行成本, 提高办案效率,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全市建立“内外环境和谐、金融服务优良、支持经济有力、互惠互利互赢”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四届金融年会正处于金融全球化大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外金融界权威专家和行业精英人士再次汇聚北京,超前分析、预测与展望2008年中国金融形势与走向。必将促使金融生态理论进一步走向完善和成熟,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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