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日前,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是中国保监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化保险监管体系,对保险业实施科学、有效、依法监管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将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改革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日前,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能否简要介绍保监会出台《管理规定》的背景?
答: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三支柱之一,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偿付能力监管,2003年初,保监会发布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号令)。1号令的施行,提高了中国保险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对促进中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保险业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1号令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保险业在新阶段的发展、改革、开放和监管的客观要求,需要一部新的符合时代特征和要求的偿付能力监管部门规章。因此,保监会在反复调查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管理规定》。
问:《管理规定》的出台将对保险业发展产生哪些重要影响?
答:《管理规定》是偿付能力监管的纲领性文件,是一部与国际先进的偿付能力监管理念和原则趋同的监管规章。《管理规定》的出台,将提高中国保险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行业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管理规定》建立了贯穿保监会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提高了行业预防、发现和处置风险的能力,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的积聚和传递,增强保险市场的稳定性。
二是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国际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史表明,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的基本手段,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将会引导保险公司在健康发展轨道上运行,实现公平、有序竞争,提高行业效率和活力。
三是有利于推动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管理规定》吸收了国际发达市场的一些先进理念和经验,建立了与国际公认原则相一致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为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创造了有利条件,不仅有利于中国保险公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有利于引进国际金融资本。
四是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手段,《管理规定》的出台将会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及时发现和防范偿付风险,有效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是规定了科学、完整、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机制。《管理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保监局)在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中的职责,构建了一个职责明确、统一协调、以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为内因、以保监会监管为外力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管理规定》第一次全面提出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职责要求,强调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保监会外部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使偿付能力成为贯穿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一根红线,打通了偿付能力监管从保监会到保险公司的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