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03日 07:14
近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本着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旗下两只阳光集合理财产品定于2008年12月03日分别进行第九次和第二次分红,拟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8元。
从光大证券获悉,截止2008年11月24日,旗下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阳光1号)、“光大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阳光2号)的单位净值分别为1.2967元、1.2942元,本着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定于2008年12月03日分别进行第九次和第二次分红,拟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8元。
至此,“阳光1号”每份份额累计分红达到0.98元,“阳光2号”每份份额累计分红达到0.88元,当初在推广期参与“阳光1号”和“阳光2号”的投资者,已基本上将本金收回,留存的几乎为净收益。
据财汇资讯统计,在2008年股市持续下跌的过程中,基金分红锐减。2008年下半年以来,只有19只基金进行了分红,集合理财产品分红仅一只,而去年同期内,实施分红的基金则多达58只。
(王茜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