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北京: 伦敦: 纽约: 东京:  
分享打印 你现在的位置: 财讯首页 >> 内文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建议医改方案发布前应进行听证
来源:
2007年12月13日 14:35

[世华财讯]国家行政学院法学专家认为,医改涉及大多数群体重要利益,按照有关规定,在方案公布之前,还是应该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听证。

据第一财经日报12月13日报道,之前不久的第五届中国改革论坛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年会上,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表示,这套新的医改方案“准备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年内肯定能够出台”。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由于医改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在其出台前还是应该有科学的行政程序来保障其全面性、科学性和平衡性。

“医疗改革涉及到社会大多数群体的重要利益,按照有关规定,在方案公布之前,还是应该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听证。”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认为,国务院很有可能采取听证的方式来对方案最终定稿。

任进所言及的重要利益,首要的是与老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健康问题;其次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医改关涉的各个相关机构的利益。两者的相互作用,致使中国的医改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推进以来,20余年间各种观点争论不休,目前还没有完成。

按照目前国家基本确定的医疗改革方向,就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实现全民医保,到2020年前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制。而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方向尚不明朗。

有专家认为长期以来医疗领域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状况导致普通群众利益受到最大损害,所以,时下的医改显然最应保障这部分人的利益,这也就要求在推进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普通老百姓的意见。

“医改方案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的过程。”任进认为,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一改革还涉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利益,所以应该公开征求意见,并实施听证,“在行政程
序独立价值上体现改革的公平与正义”。

“虽然最终还是要由政府来决定,但是在过程中还是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并实行必要的听证。”任进称,一个科学的行政程序必然是一个允许各利益主体充分表达意见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尽可能淡化和平衡部门利益。

不过最终是否听证还要取决于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法制办一位官员表示,医改方案是否要听证目前尚无明确结论,现有相关文件也没有严格要求一定要对其实行听证,一切都要看国务院针对已有方案所做的最终决定。

(李云静 编辑)

热点排行
24小时
48小时
一周
广告推广
电子报订阅
宏观经济日报
金属日报
国际财经日报
基金日报
证券日报
财经综述日报
品味生活周报
房地产日报
刊登网站广告 | 关于我们 | 关于世华财讯 | 著作权声明 | 隐私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资讯授权 | 招募伙伴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 caix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财讯.com 京ICP备07028176号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