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3月14日 10:40
[世华财讯]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指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要狠抓制度落实,巩固提高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卫生部3月14日消息,在2008年3月12日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肯定了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巩固提高成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李熙称,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工作领域,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抓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全国卫生系统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的统一安排,普遍开展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和“回头看”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督导和调研,确保工作落实。卫生部制定督导方案并开展了两轮集中督导工作,还组织开展了上、下半年两个阶段的调研工作,全面推动自查自纠“回头看”,督促指导长效机制建设。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001件,涉案金额约3147.40万元。五是注重源头治理,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卫生部已制定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22个文件。各地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也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全面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卫生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各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都在抓紧制定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药品使用和临床用药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对药品实施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管理,促进了处方的规范化管理和药品的合理应用。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及时制定有关制度,既规范了处方药品名称,又避免因使用商品名而引发的商业贿赂行为。大力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目前,四川、宁夏、湖北、广东等20个省(区、市)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网上集中采购的工作机制。2007年,有14046家医疗机构参加了药品集中采购,集中采购药品金额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5%,药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对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以保证质量、降低价格。实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打击行贿行为。北京、四川、新疆、福建、浙江等地分别将行贿医药企业列入黑名单,打击和震慑了医药购销领域的行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