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银行业支持三农发展取得新进展
要以稳定县域为基础,按照政企分开和市场化原则,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在深化省联社改革工作中,注意把握“政企分开,规范管理;服务为主,稳定县域;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等总体原则。要以产权改造为核心,稳步推进股份化进程,改革产权制度,优化股权结构。加快统一法人组建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并适时上市融资。另外,为有效解决落后地区机构包袱沉重、竞争能力低下、对“三农”支持不够等问题,今年银监会在准入政策上拟实行“三放宽”。一是放宽投资比例限制。适度放开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兼并、收购和战略投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投资入股比例限制。二是放宽投资地域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跨区域兼并、重组或投资入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是放宽风险处置融资渠道。允许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发起人或社员(股东)直接注资、按股本比例相应出资、以优质资产置换不良资产、承诺用入股收益置换不良资产等方式,帮助被兼并、重组和战略投资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历史包袱,化解存量风险。
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在严格监管基础上,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着力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覆盖度,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同时,银监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尽快顺利推出相关政策,解决试点配套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利率、支付结算、现金调拨等政策,已与人民银行初步协商确定,将于近期出台。
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着力建立有效性持续性前瞻性的风险为本监管制度。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监管面临的困难最多,压力最大,任务最重,必须把依法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监管作为农村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风险为本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有效性建设,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稳建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以风险监管为根本,全面提升健康度。全面把握和准确判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总体风险状况,牢牢抓住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提高拨备覆盖程度、不良贷款“双降”、案件专项治理、内控管理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逐步从过去单一的信用风险监管过渡到实施持续的全面风险监管上来。在信用风险管理上,继续加强监测考核,从风险水平、风险迁徙、风险抵补等三个层面监测主要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在操作风险管理上,继续深入抓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将工作重心向“治本”转化,把重点放在强化执行力建设和责任追究上来,努力实现今年案件专项治理“大见成效”的目标。在市场风险管理上,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逐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和流程,重点加强和改进对债券、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务和资产的管理,合理掌控业务规模。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上,严密监控重点地区、重点机构的资金头寸情况,指导这些机构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并针对流动性管理中暴露的问题做好风险提示。
以分类监管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评级高、风险小的机构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率,缩小检查范围,支持鼓励创新发展;对评级低、风险大的机构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广度和深度,并限制设立新机构,限制开办新业务,控制业务发展规模。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着力满足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