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银行业支持三农发展取得新进展
创新是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动力,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新需求,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从紧”货币政策下有效增加信贷投放。中央已明确“从紧”的货币政策基调,这将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持续增加“三农”信贷投放产生一系列影响。银监会将积极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增强适应宏观调控的能力,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制订符合宏观调控要求的信贷计划,把握好信贷增速,努力保障粮食生产以及生猪、奶牛、油料等“菜篮子”农副产品生产的信贷供给,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产业化升级以及农村流通体系和市场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增加对“三农”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各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确保支农工作不松、力度不减。
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为切实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近期,银监会将会同中农办、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跨部门研究小组,专题就农民“贷款难”瓶颈问题开展调研,认真分析查找农民“贷款难”的原因和症结,从引导需求、增加供给、完善配套政策等各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专题上报国务院。
不断提升“三农”服务水平。积极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自身战略定位,坚持以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为基础,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原则,坚持自主创新和引导创新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创新。对于经营管理水平高、风险控制能力强、高管人员具备开展金融创新知识和掌握管理金融创新风险方法的机构,要鼓励支持,放宽准入,从严监管。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要严格限制,从严准入,切实防范创新风险。当前,创新的重点有两个: 一是农村担保机制与方式的创新,凡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的抵(质)押物,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以合理分散和转移农村金融业务风险;二是结合各地“三农”金融服务需求,推进金融产品和工具的创新,探索新的有效的支农方式。
(李云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