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 14:06
[世华财讯]锦州港股东国资管理将所持公司1,000万股作为质押物,向商行凌云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签署质押合同。上述质押已于3月31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锦州港 (600190:3.94,+0.01,↑0.25%)、锦港B股(900952)4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4月7日从公司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锦州市商业银行凌云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并签署了《质押合同》,期限为2008年3月26日至2009年3月26日,自2008年3月26日生效。上述质押已于200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该公司用于质押的公司股份累计为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师燕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