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 11:21
[世华财讯]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物美商业将其持有的公司36,140,302股协议转让给物美控股的事项已经获得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为控股子公司银川东桥8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新华百货 (600785:11.53,+0.32,↑2.85%)4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36,140,302股,占公司总股本29.27%的股份协议转让给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转让事项已经获得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向宁夏银行营业部申请8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笔贷款尚需经上级银行批准。
(孙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