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构建区域金融合作平台
2008年4月21日 11:44
[世华财讯]4月21日,第一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南京正式开幕,将促进长三角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4月21日消息,4月21日,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主题为“推动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交流、合作与发展、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第一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南京正式开幕。这是沪苏浙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江苏省常务副省长赵克志,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出席开幕式并先后在会上发表演讲。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部委,长江三角洲地区两省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及学术研究团体的400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自2007年沪苏浙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签署《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 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协议》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已初显成效,初步建立了组织框架,实现了有效协调、信息共享,建立了若干专题小组并逐步开展工作,并组织筹办了本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
苏宁在主题演讲中指出,伴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融合程度不断提高。但与不断加快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相比,与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比,金融协调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为此,苏宁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促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共同努力,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为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合作提供有力保障。金融机构要通过整合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逐步实现跨行政区综合经营。二是以金融创新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资金跨行政区流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活跃、资金充裕,区域内业务创新和跨区业务发展的动力都较强,可以在金融创新方面进行探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有效管理。三是促进区域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和区域内外汇资金流动便利化。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外向型经济较发达地区,外汇资金流动规模大,对外汇管理跨区域合作具有较强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外汇资金在区域内合理流动,促进区域涉外经济的良性发展。四是促进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整合,特别是支付清算体系、征信体系的区域内整合和反洗钱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五是构建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机制,促进区域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赵克志在演讲中强调,要按照“率先、提升、合作、务实、共赢”的要求,加快形成以上海为龙头,江苏、浙江为两翼的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实现金融机构协调发展、互利共赢,金融资源有效共享、高效配置,更加有力地支持周边地区和整个长江流域的发展,重点打造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四大品牌”,即以推进经济一体化为基础,着力打造“开放型金融”;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动力,着力打造“创新型金融”;以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为重点,着力打造“集约型金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着力打造“生态型金融”。
赵克志表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动“长江三角洲”金融协调发展,需要在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中形成区域的整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