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5月27日 08:53
[世华财讯]美的电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的规定,决定暂停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待公开增发股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要求重新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美的电器 ( 000527 )
5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终止执行公司第六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暂停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曾于1月14日审议通过重新制订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申报材料。2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出公开增发股票方案,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发方案,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就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方案进行审核。
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就“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问题”提出要求,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决定终止执行第六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暂停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待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法规要求重新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张笑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