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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15:09
[世华财讯]国家采取了严格措施控制电煤价格,其影响对电煤企业的影响取决于未来需求是否受到抑制,不过煤炭全行业利润增速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发改委6月19日宣布,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此期间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或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此外,煤炭供应商要保障电煤供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质量履行合同,禁止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煤炭运输企业不得擅自提价或价外加价。
此次限价措施对电煤企业的长远影响取决于油、电价格上涨能否有效抑制过热的能源需求。发改委本次对电煤限价的措施为近年来少见,年内重点合同电煤、市场类电煤销售价格都将严格限制在6月19日结算价格之内。同时,发改委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力促电煤限价措施得到贯彻。解读政策可以发现,目前的市场煤价格已经触及了政府、发电企业所能接受的最高区间,继续坐视不管将难以维持正常发电及保证电力供应安全。而对煤炭价格前所未有的限制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电价上调后电煤价格随之继续攀升的螺旋形上涨趋势。此次措施出台,08年内电煤价格趋于稳定将成定局。如果本次油、电价格的上涨有效抑制了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并使宏观经济增长实现结构性转变,则09年煤炭供需关系将由偏紧平衡过渡至宽松平衡,电煤价格将缺乏上涨动力。但如果上述情形并未出现,09年电煤供需仍然偏紧,则09年电煤价格出现补涨将成为必然。
电煤限价并非意味着电煤企业就此倒退回往日价格管制时代,也并非意味着电煤企业就此没落。电煤企业目前不会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煤炭08年行业利润增速也基本不受影响。以目前的电煤价格来测算,虽然下半年价格受到限制,但是08年电煤全行业依然获利颇丰。以中国神华为例,神华合同电煤在其煤炭销量中占比70%,约占全国合同煤的四分之一。在限价以后,中国神华的08年收入同比增速仍然高达50%以上,利润增速有70%以上。而从全行业角度看,价升量增依然是主旋律,特别是炼焦煤受到焦炭价格不断攀升和市场供应紧张局面的影响,2008年供应紧张的局面将持续,考虑合同煤和市场煤之间的价差,焦煤仍有200—400元/吨的涨价空间,预计全年同比上涨50%至70%。同时,肥煤08年全年涨幅也将超过35%,保持平稳上升状态。考虑到煤炭产销量增长仍然保持10%左右增长水平,以及煤炭行业三项费用率的略微下降,预计煤炭行业利润08年能够保持70%的增长水平,09年增速也将不低于40%。
附:《关于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
一、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包括重点合同电煤和非重点合同电煤,其出矿价(车板价)均以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出矿价(车板价)一律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为稳定非重点合同电煤的市场销售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限定差价率等措施,控制流通环节费用。
二、煤炭供需双方已签订合同的,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履行电煤合同。禁止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煤炭运输等流通企业要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价外加价。
三、各煤炭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重点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不执行电煤供应合同、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的行为等。对违反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企业将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叶磊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