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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可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维修因震受损城镇房屋
来源:
2008年6月23日 14:26

[世华财讯]陕西汉中市对超过质量保修期的受损房屋通过业主大会民主决策,可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进行维修加固。

据新华社6月23日报道,陕西汉中市城建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因震受损城镇房屋恢复重建。其中,对超过质量保修期的受损房屋通过业主大会民主决策,可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进行维修加固。

据汉中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介绍,为了促进因震受损城镇房屋恢复重建,汉中市城建部门积极筹措维修加固资金。同时,加快保障住房建设步伐。优先办理集中新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相关报建审批手续,想方设法保障建设资金的落实,确保尽早开工建设。凡今年开工新建的,
优先保障和满足因震倒塌住房和无法通过加固维修继续使用的城镇居民住房所需。对优先保证对象做到严格资格审查,严格住房标准,严格购租相关手续。

对住房严重受损和倒塌的城镇居民,采取自救和政府援助支持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解决救灾帐篷和过渡用房;凡投亲靠友和自行解决过渡住房的,按统一标准给予一定的过渡住房租金补贴支持。对受损住房重建及维修加固工程,认真审查图纸,严密组织施工,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监管的各项规定措施,并认真组织验收备案,严格保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

(徐志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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