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6月25日 16:48
[世华财讯]山西省6月24日起将对发电用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均不得超过6月19日结算价格,流通环节加价幅度不得超过6%。
据山西晚报6月25日报道,6月24日起至12月31日,山西省将对全省发电用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均不得超过6月19日结算价格,流通环节加价幅度不得超过6%。
据山西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期间,全省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煤炭出矿价不得高出2008年6月19日的实际结算价,当日没有交易的,以此前最近一次实际结算价格为最高限价。
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对山西省6月19日电煤销售价格进行摸底,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期间,全省物价部门将严格检查电煤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收费行为,杜绝擅自提高电煤价格、降低质量的违法行为发生。
(刘丽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