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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老国企员工可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
来源:
2008年6月26日 16:52

[世华财讯]早期离开广东省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可采取“前补后延”的方式实现 “老有所养”,26日起符合条件者就可申请办理。

据信息时报6月26日报道,早期离开广东省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可采取“前补后延”的方式实现 “老有所养”,26日起符合条件者就可申请办理。这是25日从省社保局获悉的。有关人员可到户
籍所在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按20%确定(其中11%记入个人账户,9%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即按每月缴费148.6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费金额计算公式:743(元)×20%×本人选择的一次性缴费的年限(折算为月数)。此外,对上述公式计算的一次性缴费数额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计息期限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止。

据了解,全省约有12万人将可受惠于该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在2009年6月25日之前办理即可。


(袁甲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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