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7月1日 09:57
[世华财讯]江苏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全省电力同步提价,平均每千瓦时增加3.01分。
据新华日报7月1日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提高2.5分钱。江苏省物价局6月30日发出通知,全省电力同步提价,平均每千瓦时增加3.01分,稍微高出国家平均增幅。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减轻电价调整对居民和农业生产的影响,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及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同时,为促进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减轻服务业电费负担,国家决定将非居民用电价格与非普工业电价归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水平。
此外,为鼓励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也将适当提高。
(刘丽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