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北京: 伦敦: 纽约: 东京:  
分享打印 你现在的位置: 财讯首页 >> 内文
国税总局或已对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进行多次讨论
来源:
2008年7月3日 11:45

[世华财讯]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相关人士表示,国税总局对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讨论,拟定了相关方案,但目前还不会推出。

据每日经济新闻7月3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相关人士表示,2006年对大排量汽车加征消费税,实质上对其销售并没有产生明显影响,而08年以来,国税总局对上调大排量汽车消费税进行了多次讨论,也拟定了相关方案,但目前还不会推出。至于何时推出,该人士表示,应该不会太久,
但并透露方案的具体内容。

现行的汽车消费税是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按照“低排量低税率,高排量高税率”的征管原则征税。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调整消费税的初衷是提倡节约能源,体现国家对小排量车的鼓励,同时限制大排量轿车和SUV的消费,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体现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张亚伦 编辑)

热点排行
24小时
48小时
一周
广告推广
电子报订阅
宏观经济日报
金属日报
国际财经日报
基金日报
证券日报
财经综述日报
品味生活周报
房地产日报
刊登网站广告 | 关于我们 | 关于世华财讯 | 著作权声明 | 隐私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资讯授权 | 招募伙伴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 caix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财讯.com 京ICP备07028176号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