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7月4日 07:59
[世华财讯]金地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发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因此公司决定暂停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金地集团 ( 600383 )
7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执行公司2008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暂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暂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待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相关工作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公告显示,2007年9月7日,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募增发不超过3.6亿股A股的议案》,公司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目前尚在审核过程中。2008年1月30日,公司2008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申报材料。
近期,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就"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据此,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
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执行此前审议通过的《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暂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待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相关工作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孙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