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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7日 10:00
[世华财讯]同方股份拟撤回原股权激励方案,并颁布股权激励修订方案。新方案将行权价格由12.98元提高至21.76元,并推后了20%期权的行权时间;此外,逐年行权比例修订为30%:30%:40%,原方案是40%:40%:20%。
同方股份 ( 600100 )
7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证监会撤回2007年1月提出的股权激励计划申报材料,原因是由于公司自2007年1月10日公布《公司2007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来,于2007年8月和2008年5月分别实施了非公开发行和配股的再融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中有关“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的规定。
但公司并未放弃股权激励,而是修订了股权激励方案。新方案保持了激励额度和方式,即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1,725万份股票期权。但将行权价格由12.98元提至21.76元,并推后了20%期权的行权时间。而两者定价模式其实是一样的,即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同方股份股票收盘价和本期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由于前后两次基准日不同,股价不同,导致前后两次股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不同。
此外,两个方案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在于逐年行权比例。修订的方案是,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两年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内按每年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期逐年行权。原方案是,40%:40%:20%。
(师燕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