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7月16日 10:54
[世华财讯]美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案不锈钢压力管案7月2日做出初裁,江苏彰源金属获106.85%的惩罚性税率,其它企业补贴税率均为1.47%。
商务部网站7月15日消息,2008年美首例对华反倾销反补贴案不锈钢压力管案于7月2日做出初裁。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广州永大不锈钢有限公司初裁补贴税率为1.47%,江苏省江苏彰源金属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由于未参与应诉,获得106.85%的惩罚性税率。其它所有企业的税率均为1.47%。
美商务部认定广州永大获得2项政府补贴,分别为政府低价提供不锈钢板卷和特定地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
(竺义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