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7月29日 08:43
[世华财讯]泰豪科技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等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实施配股方案,公司决定取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泰豪科技 ( 600590 )
7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告显示,公司2006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因近期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文件,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中"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实施配股方案,同意取消《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孙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