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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 10:48
[世华财讯]《反垄断法》诸多目标引起市场关注。分析人士指出,本质上看,中国反垄断法规范的是经济领域中对市场自由竞争产生不合理影响的垄断行为,其直接目标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中国《反垄断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其“目标”包括“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众和国家利益”。
目前市场上对于这些目标比较关注,认为这些目标间有冲突,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武长海认为,其实这些所谓的“目标”并不矛盾。《反垄断法》所承载的直接目标只有一个,即“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众和国家利益”是《反垄断法》实施后从长远看能够达到的附加效果。
北京WTO事务中心副主任钟青指出,并非某项特定的立法都只有一个立法目标。既然“目标”可以分为经济的、社会的乃至政治等不同角度,对于一项立法而言,不能认为反垄断法立法意图的文字描述有多种就认为立法目标是多样化的。本质上看,中国反垄断法规范的是经济领域中对市场自由竞争产生不合理影响的垄断行为。而这些垄断行为或垄断意图既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扰乱,也同时从结果上看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和国家利益的侵犯。
钟青进一步指出,消费者利益、国家利益和经济效益之间有可能存在冲突,但这些冲突的平衡如果不放在具体案件的背景下来解释和适用反垄断法是毫无意义的。换言之,这些利益的平衡无法在立法意图中给出准确的重要性顺序。
业内人士表示,反垄断法的实施,应是通过保护竞争环境来保护消费者,而不是保护竞争者。反垄断的终极目标,不是为了保护竞争者,而是为了给消费者带来切实的利益。而国家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是建立竞争秩序,这正是人们将反垄断法当做市场经济宪法的原因所在。显然反垄断法不反垄断,只反滥用垄断的行为。所以,反垄断法不在于打倒了谁,而在于让中国的市场经济更有秩序,更有规则。让中国企业、中国产业更具全球竞争力,这必是反垄断法的真正重要目标。
有专家指出,《反垄断法》的意义一方面是中国在“入世”时关于开放市场、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待遇等承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靠《反垄断法》的制定和执行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有利于以各国公认的法治手段规范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行为,起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
(宋瑜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