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8月5日 11:15
[世华财讯]国电电力接控股股东国电集团通知,国电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同意豁免国电集团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持有公司共计40,605.68万股,导致合计持有公司53.41%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国电电力 ( 600795 )
8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日前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通知,国电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国电集团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持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计406,056,846股,导致合计持有国电电力53.41%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国电集团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张路领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