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8月5日 11:27
[世华财讯]盘江股份针对媒体报道表示,公司控股股东盘江煤电在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不会考虑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解禁股。此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他持有公司解禁股股东是否减持,盘江煤电不可控制。
盘江股份 ( 600395 )
8月5日发布公告称,2008年8月4日,有媒体刊登报道《盘江集团董事长张仕和表示不会考虑出售盘江股份解禁股》文章。其主要内容简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仕和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贵州省国资委有关精神,对于市场所关注的公司限售股解禁,盘江集团从战略上要坚持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因此不会考虑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解禁股。张仕和表示,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必要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解禁股。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表示该报道不全面。经核查,盘江煤电不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解禁股是有条件的。具体情况为,在盘江煤电主营业务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盘江煤电不会考虑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解禁股。此外,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持有公司解禁股的股东会发生变化,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所持公司解禁股的股东发生变化后,除盘江煤电持有的公司解禁股不减持外,其他持有公司解禁股的股东是否减持,盘江煤电不可控制。
(师燕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