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8月5日 12:23
[世华财讯]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决定从2008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在首都机场实行证件特别管理措施,以确保首都机场的安全稳定。
中国民航局8月5日消息,为确保奥运及残奥期间首都机场的安全稳定,加强首都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管理,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下发了《实施首都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特别管制措施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在首都机场实行证件特别管理措施。
管制期间,要求涉及“一线两场(奥运流程主通道和证件激活中心、奥运专用停车场)、奥运物流区”的工作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暂行)》,对持证人员和单位进入“一线两场”区域设立准入准出制度,以全面掌握涉及奥运流程的在岗人员的动态情况。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对长、短期、临时及一次通行证的管理,全面实行担保人制度。
二、对首都机场控制区短期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实行“上岗发放、离岗收回”的统一保管制度。
三、对持一次性通行证进入控制区的人员,必须由驻场单位(甲方)的陪同人员进行全程引领和陪同,并对其引领、陪同对象在控制区期间的行为负责。
四、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控制申办人员数量和证件发放范围。
五、各单位按月对通行证进行梳理和清查,包括对持证人的个人信息、岗位、证件区域、种类、有效时限等相关内容进行审验。
六、持证人在管制期内停职、辞退或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在停职当日向公安机关证件管理部门报告,并将通行证收回。
七、持证人在管制期间,如发现通行证遗失、被盗时,应在8小时内向证件管理部门挂失。
(王敏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