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2008年8月8日 11:29
[世华财讯]四川长虹向四川虹欧增资的事宜已获商务部批复,公司于7月24日根据有关规定以自有资金向四川虹欧缴付本次增资首期出资2亿元,本次出资已于8月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川长虹 ( 600839 )
8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10亿元人民币增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投资PDP显示屏及模组项目的事宜,已于7月8日获得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根据商务部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有关规定,四川虹欧本次增资须于商务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公司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前须缴付20%的新增注册资本,余额2年内缴清。
因此,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根据商务部批复及有关规定以自有资金向四川虹欧缴付本次增资首期出资人民币2亿元,各股东方同意本次增资的美元兑人民币折算汇率为6.95,本次增资首期出资人民币2亿元折合为美元28,776,978.42元,其中,美元25,096,402.88元计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剩余美元3,680,575.54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出资已于2008年8月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孙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