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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全面复查
来源:
2008年8月21日 14:11

[世华财讯]自2008年起,辽宁将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地毯式”复查,挖掘土地存量潜力,合理安排项目,确保土地节约集约使用。

据新华社8月21日报道,近年来,辽宁省在土地出让金收入不断增长的同时,土地闲置、浪费情况也比较多。从辽宁省政府获悉,从2008年起,辽宁将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地毯式”复查,以确保土地节约集约使用。

近年来,辽宁省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全面落实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施了协议出让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土地有偿使用比例由2000年的20%提高到2007年的83%。土地出让金由2000年的3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76亿元,年均增长35%。

辽宁省副省长鲁昕表示,辽宁省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被批准后,凡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各地凡是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利用的,将相应扣减年度用地指标。

鲁昕说,目前,辽宁省保留的开发区以及各市县规划的产业园区内的土地还有大量的可利用空间。辽宁将继续挖掘土地存量潜力,合理安排项目,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要向住宅小区集中,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有条件的农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快推进拆屯并村工作,一方面腾出土地发展农业,另一方面解决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

(徐志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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