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将自9月1日起放开二手房中介收费
2008年8月21日 15:56
[世华财讯]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从9月1日起,常州市将放开二手房中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据常州晚报8月21日报道,从9月1日起,常州市将放开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0日从常州市物价局了解到,这条规定是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放开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制定的。
此前,买卖双方支付给二手房中介代理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即代理费总和不能超过二手房成交价的1.5%。
目前,常州市共有二手房中介企业150家左右。
由于尚未获得省物价部门的政策解释,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负责人刘宏昌谈了些个人看法。他说,一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由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表示对这个行业被认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
他进一步提醒,转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仍有一些限制条件,即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企业应在其经营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此外,他又提醒消费者,在买卖二手房时,不仅要看价格是否优惠,还要看二手房中介能提供什么服务,资金实力和信誉是否可靠。
根据新规定,同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还有商品房销售代理费。不过,这笔钱是开发商付给楼盘销售公司的,与市民无直接关系。
(徐志娇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