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三定方案使宏调职能更加明确
2008年8月22日 15:52
[世华财讯]发改委三定方案获批。分析人士认为,三定方案是在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微观规制两方面背景下确立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将使宏观调控职能更加明确,也使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能够更加有效结合。
国家发改革委8月21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定”方案。该方案透露国家发改委的三大职能调整,一是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二是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三是划入新职责,即将原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改委,设立西部开发司,将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发改委,设立东北振兴司。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韩孟表示,发改委的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方案是在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微观规制两方面背景下确定下来的。发改委内部机构和职能的变化的目的不只是加强宏观调控,使宏观调控更加有效,也是要使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能够更加有效结合。
韩孟指出,发改委的三定方案也是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现在的发改委是由曾经的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和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合并而来,合并后短期职能和中长期规划职能都集中到一个部门。本次改革,发改委通过增减司局,使其宏观调控的职能更加明确,同时减少微观干预。
韩孟分析,当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发生变化,国内外经济环境比较复杂,国家部门机构职能应该做相应变化,而这一变化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到一定阶段需要进行的。除发改委,包括国家央行在内的其他国家职能部门都在制定三定方案,由于08年初的雪灾、地震及奥运会众多事件的发生,推迟了机构改革步伐,预计奥运会后改革将会更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与以往相比,新三定方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一些具体职能进行了调整,内设机构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专家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的这次调整,并不是简单的撤销、合并或重组,而是重新审视分工、明确职能,有助于提升宏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王文举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