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受让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获中国银监会批准
2008年9月5日 08:36
[世华财讯]招商银行受让台州市商业银行3,000万股股份的事宜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此次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台州市商业银行10%的股权。此外,公司于9月4日成功发行了300亿元次级债券。
招商银行(600036,03968)9月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台州市商业银行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受让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股股份。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台州市商业银行1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以台州市商业银行2007年1月1日至本次股权转让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未分配利润的10%为上限,按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台州市商业银行向老股东派送的红股,以维持公司在台州市商业银行10%的股份占比。
此外,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准,公司于2008年9月4日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债券。
本期债券有三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人民币19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5.70%,在第5年末附公司赎回权;品种二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规模为人民币70亿元,前10年票面利率为5.90%,在第10年末附公司赎回权;品种三为10年期浮动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R+1.53%,在第5年末附公司赎回权。
至2008年9月4日,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亿元已经全额划入公司账户,本次债券募集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充实本公司的资本基础,补充附属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
(孙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