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 07:56
[世华财讯]S*ST长岭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法院已将出资人应当调整的股权予以冻结。同时,公司流通股319.99万股过户至长城资产名下,其余流通股股东账户中应调整的股份暂时被司法冻结。
S*ST长岭 ( 000561 )
11月6日发布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并在公司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上,分别被职工债权组以100%的通过率、税款债权人组以97%的通过率、大额债权人组以96.02%的通过率、小额债权人组以91%的通过率及出资人组以96.97%的通过率表决通过,公司破产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协助下,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已将出资人应当调整的股权予以冻结(其中股东让渡股份不足1股的尾数部分,免予让渡,不予冻结)。同时,根据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按照重整计划,以流通股折抵其调整后应享有的债权,现已将流通股3,199,902股过户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名下。
上述过户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系从部分流通股股东账户中直接将应调整的股份划出,其余流通股股东账户中应调整的股份暂时被司法冻结,将根据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及重组方案再进行转划。公司表示,根据重整计划应当调整的股份暂时被冻结后仍显示在股东账户上,但不能进行转让、交易。
公告显示,由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单一,难以维系公司持续经营,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发展问题,必须在公司实施重整计划的基础上,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注入优良资产和新业务,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实现良性发展。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有意参与公司的重组。其承诺在宝鸡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按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支持,以保证公司依重整计划按期清偿债务。在宝鸡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后,重组方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方式向公司注入不少于7亿元的优良军工类净资产及相关业务,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张笑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