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10:10
[世华财讯]S*ST光明、光明集团与长城哈办就公司欠长城哈办的12,850万元债务达成协议,光明集团以公司1,650万股抵偿公司欠长城哈办债务10,452.32万元。上述股份在11月15日前直接过户到长城哈办名下。
S*ST光明 ( 000587 ) 11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曾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青峰农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四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以10,452.32万元资产抵偿长城哈办10,452.32万元债务,长城哈办以此资产置换伊春市青峰农场持有的仍然在光明集团名下的公司1,650万股股份,长城哈办放弃对公司剩余8,700万元债务的追偿。上述股份应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过户到长城哈办名下,但因公司尚未启动股权分置程序股权过户未能过户至长城哈办名下。
公司于2008年11月7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长城哈办与公司、光明集团就公司欠长城哈办的12,850万元债务自愿达成协议,光明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1,650万股股份(光明集团共持有公司7,611.82万股股份),抵偿公司欠长城哈办债务10,452.32万元。上述股份在2008年11月15日前直接过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名下。案件受理费342,150元(长城哈办已预交),由长城哈办、公司各负担171,075元。
(张笑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