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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水控股股东五宗土地使用权已过户至公司

2008年11月13日 09:21 已有0人阅读 字号:T | T 复制链接 打印
ST大水控股股东大水集团已于11月10日将清欠涉及的五宗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已收到大水集团支付的12,467.06万元清欠资金。
[世华财讯]ST大水控股股东大水集团已于11月10日将以资抵债中涉及的五宗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此前,公司已收到大水集团支付的12,467.06万元清欠资金。

ST大水 ( 000673 ) 1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因历史原因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2008年8月1日,公司收到大水集团应支付的12,467.06万元现金清欠资金。11月10日,大水集团已于将清欠涉及的五宗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公司名下。

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10月底,大水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0,559,428.95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大水集团以现金偿还12,467.06万元,其余部分以大水集团拥有的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石灰石矿(老线部分)、机电修造公司、技术部(中心化验室)、供销系统等单位或部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抵偿。

(张笑蕾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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